国人常说“药补不如食补”,一碗红枣银耳羹、一壶菊花枸杞茶、一道山药炖排骨——这些看似平常的饮食,其实蕴含着“药食同源”的古老智慧。
然而,厨房里的“天然药箱”并非随手可取,用对了是养生,用错了则可能伤身。日常如何规范、科学使用“药食同源”,及如何规避安全风险?
一、什么是药食同源?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通俗地说,这些物质“身兼两职”——既能当食材烹饪,又能入药治病。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这一规定为药食同源物质的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种物质要被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有传统食用习惯:证明已有30年以上作为食品食用的历史。
二是已列入《中国药典》:具有法定中药材身份。
三是安全性评估合格: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符合资源保护法规:不违反中药材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规定。
二、药食同源规范使用须遵循的“三原则”
原则一:辨体施食,因人而异
药食同源的核心是“以食为药”,但前提是“对症”。
中药有寒、热、温、凉四性,酸、苦、甘、辛、咸五味,不同体质的人应选择不同的食药物质。
原则二:适量为度,过犹不及
“是药三分毒”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药食同源物质。即便如山药、大枣这般温和的食材,过量食用也可能引起不适。例如,麦冬性偏寒,不宜长期服用;杏仁(苦)含有苦杏仁苷,过量可致中毒。
《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纳入目录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估,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等。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忽视“适量”二字。
原则三:传统方式,合理烹饪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新增食药物质公告中明确要求: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以地黄为例,传统食用方法包括腌制咸菜、泡茶、泡酒、入菜、煲汤、炖肉等。麦冬多用于泡茶、煮粥、煲汤;天冬可蒸食、煲汤、酿酒、煮粥;化橘红可泡茶、煲汤、炖肉、制作饮料或糖果。
需要注意的是,食药物质作为食品使用时,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更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安全性评估:权威把关的“安全锁”
(一)严格的准入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对拟纳入目录的物质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一是成分分析:主要成分和可能的有害成分监测。
二是卫生学检验:3批代表性样品的污染物和微生物检测。
三是毒理学评价:急性毒性、遗传毒性、90天毒性、致畸试验等。
对于在古代医籍中有两部以上食疗本草记载“无毒性、无服用禁忌”的品种,可简化部分试验要求。这一规定既保证了安全性,又尊重了传统食用历史。
(二)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指出,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研究修订目录: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中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2.需要对食药物质的基本信息等进行调整。
3.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这种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了食药物质目录始终基于最新科学证据。
(三)食品安全限量指标
从2023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新公布的食药物质目录均对应了铅、镉、砷、汞等关键食品安全限量指标,进一步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线。
四、使用禁忌——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一)禁止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药食同源物质作为食品使用,不得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多次答复中强调,食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确诊的疾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规范治疗,食药物质仅作为辅助调理。
(二)特殊人群需格外谨慎
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儿童、年老体弱者,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食用药食同源物质前应咨询医生。因为这些人群的生理状态特殊,对物质的代谢和反应与普通成人不同,缺乏足够的安全性数据支持。
(三)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正在服用处方药的患者,应注意食药物质可能与药物发生相互作用。例如,枸杞子可能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山楂可能影响降压药的疗效;甘草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导致假性醛固酮增多症。服用此类物质前应告知医生。
(四)避免自行“组方”滥用
有些人将多种食药物质自行搭配,试图达到“保健功效”。这种做法存在风险——不同物质的配伍有相须、相使、相畏、相杀之别,也有“十八反”“十九畏”的禁忌。自行“组方”可能导致疗效降低或不良反应增加。
五、药食同源的发展方向
国家卫生健康委正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从法律规定、公众需求、产业亟需等多方面组织研究,积极推进从获批的食药物质入手,采用食品数字标签等形式适当体现“健康声称”。
这意味着,未来消费者可能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了解食药物质的健康益处。
药食同源,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饮食智慧,更是“治未病”理念的生动体现。但厨房里的“天然药箱”不是万能的——它需要辨体施食的智慧,需要适量为度的分寸,更需要科学使用的理性。
最好的养生,是在了解自己体质的基础上,将食药物质融入日常饮食,既品味生活的滋味,也守护健康的根本。
【信息来源】
[1]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6号).20211110.(检索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
[2]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43号建议的答复.20250721.(检索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解读《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826.(检索自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